山西省、青海省东谈主民政府左证《财政部对于奉行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计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)、《海关总署对于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则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)和《国度税务总局对于修改<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处理观点(试行)>的公告》(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)等干系规则,就其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计策奉行决策向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度税务总局苦求备案,经审核,赐与备案。
山西省、青海省自2026年1月1日起,按照干系规则奉行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计策。
